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派驻贵州医科大学改革试点有关要求,贵州医科大学原纪委、监察专员办改设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二级单位设立纪委。根据《贵州医科大学原纪委 监察专员办职能承接清单》内容,现将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纪委受理举报范围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环境污染与疾病监控重点实验室、毒性检测中心、贵州省卫生发展研究院科级及以下党员(含学生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1-88416174
举报邮箱:gwjw@gmc.edu.cn
中共贵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