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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组织学习“十严禁”和“十不准”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2日 10:26 作者:聂玉洁  编辑: 点击:[]

    12月9日上午,公共卫生学院组织班子成员和行政科室在会议室学习《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学习活动由党委书记张红霞同志主持。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是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不准违反的十条规定。党员干部作风、政治纪律关系民心向背,是党员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本要求,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政治纪律、作风问题不仅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更影响党风,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认真贯彻落实“十严禁”和“十不准”,有助于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抓好政治纪律和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端正、廉洁自律、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队伍。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十严禁”和“十不准”是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 “十项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措施,作为教师,不仅是文化知识的传递者,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推动者,更应该率先垂范、模范遵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正能量。

    学习结束后,对文件《关于征求<中共贵阳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中共贵阳医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纪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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