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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家级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4日 17:37 作者:  编辑: 点击:[]

2013年1月21日,受教育部委托,贵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我校“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贵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专家组组长由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代其平担任,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何秀黔任专家组副组长,哈尔滨医科大学副校长曹德品、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王晓红、遵义医学院副院长李春鸣、贵阳中医学院副院长刘文、省教育厅高教处汪志勇作为专家组成员出席会议。贵阳医学院党委书记赵明仁,贵阳医学院院长何志旭,贵阳医学院副院长罗俊,以及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公共卫生学院党政领导、实验教学中心各科室负责人、骨干教师等40余人参加了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工作程序包括召开验收汇报会、实验室现场考察、资料查阅与质询、专家组评议和无记名投票、专家组验收意见反馈等环节。验收会议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贵州省教育厅副厅长代其平主持,代厅长强调,此次评审验收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为教育部、省教育厅、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为依据,对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建设成效、示范效应和发展目标等进行认真检查和客观评价。

学校党委书记赵明仁首先代表学校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了热诚的欢迎,并向与会专家介绍了我校公共卫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发展简况。然后,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张爱华、副主任洪峰从中心概况、建设成效、自身特色、发展规划等方面向专家组进行了详细汇报。专家组在听取完建设单位情况汇报后,对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审阅相关材料并质询、登录中心网站和相关网络资源等方式全面了解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经专家组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等程序后,下午7:00召开了验收意见反馈会,验收专家组组长代厅长宣读了专家组验收意见。专家组高度肯定我校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期内在学科专业建设、实验队伍建设、平台建设、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环境与条件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切实有效的成果,以及通过建设与发展形成的鲜明特色和发挥的示范辐射作用。专家组一致认为,贵阳医学院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已达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并上报教育部,建议授予“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称号。同时,专家组对中心今后的发展和建设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贵阳医学院院长何志旭代表学校衷心感谢专家组的辛勤工作和对我校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肯定和评价,表示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落实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大投入,推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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