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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HIV-AIDS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HIV-AIDS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1 诊断标准

1.1 急性HIV感染

1.1.1 流行病学史

1.1.1.1 同性恋或异性恋有多个性伴侣史,或配偶或性伴侣抗HIV抗体阳性。

1.1.1.2 静脉吸毒史。

1.1.1.3 用过进口Ⅷ因子等血液制品。

1.1.1.4 与HIV/AIDS患者有密切接触史。

1.1.1.5 有过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等性病史。

1.1.1.6 出国史。

1.1.1.7 抗HIV(+)者所生子女。

1.1.1.8 输入未经抗HIV检测的血液。

1.1.2 临床表现

1.1.2.1 有发热、乏力、咽痛、全身不适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1.1.2.2 个别有头痛、皮疹、脑膜脑炎或急性多发性神经炎。

1.1.2.3 颈、腋、及枕部有肿大淋巴结类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1.1.2.4 肝脾肿大。

1.1.3 实验室检查

1.1.3.1 周围血WBC及淋巴细胞总数起病后下降,以后淋巴细胞总数上升可见异性淋巴细胞。

1.1.3.2 CD4 /CD8比值大于1。

1.1.3.3 抗HIV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者,一般经2~3个月才阳转。最长可达6个月,在感染窗口期抗体阴性。

1.1.3.4 少数病人初期血清P24抗原阳性。

1.2 无症状HIV感染

1.2.1 流行病学史

同急性HIV感染。

1.2.2 临床表现

常无任何症状及体征。

1.2.3 实验室检查

1.2.3.1 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实验证实者。

1.2.3.2 CD4淋巴细胞总数正常CD4/CD8大于1。

1.2.3.3 血清P24抗原阴性。

1.3 AIDS

1.3.1 流行病学史同急性HIV感染。

1.3.2 临床表现

1.3.2.1 原因不明的免疫功能低下。

1.3.2.2 持续原因不明的全身淋巴结肿大(淋巴结直径大于1cm)。

1.3.2.3 慢性腹泻多于4~5次/日,3个月内体重下降大于10%。

1.3.2.4 合并有口腔链珠菌感染、卡氏肺囊虫肺炎、巨细胞病毒(CMV)感染,弓型体病、隐球菌脑膜炎,进展迅速的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粘膜的Kaposi肉瘤、淋巴瘤等。

1.3.2.5 中青年患者出现痴呆症。

1.3.3 实验室检查

1.3.3.1 抗HIV抗体阳性经确诊试验证实者。

1.3.3.2 P24抗原阳性(有条件单位可查)。

1.3.3.3 CD4淋巴细胞总数小于200/mm3或200~500mm3。

1.3.3.4 CD4/CD8小于1。

1.3.3.5 周围血WBC、Hb下降。

1.3.3.6 β2微球蛋白水平增高。

1.3.3.7 可找到上述各种合并感染的病原学或肿瘤的病理依据。

1.4 病例分类

1.4.1 确诊病例

1.4.1.1 HIV感染者须具备抗HIV抗体阳性,急性HIV感染系高危险人群在追踪过程中抗HIV阳转。

1.4.1.2 AIDS病例:具备有1.3.1,1.3.2中任何一项和1.3.3中1.3.3.1、1.3.3.3、1.3.3.7。

2 HIV/AIDS的预防原则

HIV/AIDS的患者的血液、精液、唾液、眼泪、脑脊液、宫颈分泌物、乳汁中曾分离出HIV。血液和精液引起传播机会多。一般握手、生活上交往和接触不会引起传播。

2.1 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小册子及卫生讲座使广大群众了解HIV/AIDS的危害性和传播途径。

2.2 性病门诊或防治所应对性病患者除了治疗外,尽量进行HIV抗体的检测,劝其配偶或性伴侣亦来院检查治疗,同时对其进行宣教。

2.3 对高危人群,如卖淫嫖娼者、同性恋者、静脉吸毒者应进行HIV/AIDS的知识教育。

2.4 HIV感染和AIDS患者一旦怀孕应进行人工流产。

2.5 对献血员从大城市开始进行献血前检测抗HIV抗体,阳性者不得献血,还须做流行病学调查。

2.6 各级医疗单位应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如没条件用一次性的注射器则应遵照消毒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后再用。加强对各种医疗器械尤其口腔器械和内窥镜的消毒。

2.7 对已查出并诊断的HIV/AIDS患者要进行教育和定期随访,对其家庭成员也要进行教育和指导,有条件者应进行抗HIV抗体的检测,特别是其配偶或性伴侣。

2.8 对静脉吸毒者,不仅教育还应联合其家属,应动员去戒毒所戒毒。由于复吸率很高,要对吸毒者及其家属宣传HIV/AIDS的严重后果和传播途径。

2.9 各级医疗单位对发现可疑的HIV/AIDS要抽血送防疫站检测HIV抗体,对已确诊的HIV/AIDS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逐级上报卫生部。

3 HIV/AIDS的治疗原则

对急性HIV感染和无临床症状的HIV各无需特殊药物治疗,只需注意休息,加强营养和劳逸结合,但要避免传染他人。对于AIDS患者主要针对病原学和各种合并症的治疗,也包括支持、免疫调节和心理治疗。如果P24抗原阳性,CD4淋巴细胞总数小于200/mm3可用AZT(Azidonthimidine,叠氮胸苷)等抑制HIV逆转录酶的药物以减少HIV病毒的复制。

3.1 休息

HIV患者可以照常工作学习,但AIDS患者在有低热、腹泻等症状,或有合并各种感染时须注意休息。

3.2 加强营养

AIDS患者常因发热、口腔念珠菌病或疱疹性病毒感染,不能很好进食而至营养不良,已是免疫功能低下,再加上营养不良更容易引起结核等并发症,因此要建议高蛋白饮食。

3.3 病原学的治疗

目前最常见的AZT(叠氮胸苷)、DDI(双脱氧肌苷)DDC(双脱氧胸苷)均为抑制逆转录酶阻断HIV在细胞内的复制,可联合使用。

3.4 免疫调节药物

3.4.1 干扰素

有抗病毒和免疫调节作用,剂量是3Miu肌注,每周三次,3~6个月/疗程。

3.4.2 白细胞介素Ⅱ(IL-Ⅱ)

IL-Ⅱ可使患者淋巴细胞数增加,改善免疫功能。目前多采用重组IL-Ⅱ(干扰素,白细胞介素均有发热等副作用)。

3.4.3 丙种球蛋白

AIDS患者由于体液免疫功能亦受影响容易发生各种细菌性感染,定期用丙种球蛋白能减少细菌性感染的发生。

3.4.4 中药

如香茹多糖、丹参、黄芪和甘草甜素等亦有调整免疫功能的作用。目前有些研究工作已发现某些中药或其成分,在体外实验室能抑制HIV,具有良好的前景。

3.5 各种合并症治疗

3.5.1 口腔念珠菌感染

AIDS患者常反复发生口腔念珠感染有时延及扁桃体及咽后壁,可局部涂制霉菌素加甘油,或调成粘稠糊状慢慢吞噬,或口服伊曲康唑,或氟康唑。

3.5.2 卡氏肺囊虫肺炎

临床表现:呼吸困难,明显PO2低(70mmHg左右),但胸卡显示其病变不太重时,结合病史及抗HIV(+)要考虑本病可口服TMPco恢复后尚需间断服用以防复发。长期服用时要注意血象及尿和肾功能。国外用Pentamidine口服或气雾剂吸入。

3.5.3 细菌性感染

有反复发作的沙门菌感染,如血培养(+)可口服喹诺酮类药物。美国最近报导在AIDS患者中结核病和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发病率很多,且进展迅速,可用三联或四联抗结核药,用药过程中亦需注意肝肾功能。

3.5.4 隐球菌脑膜炎

治疗重点是降颅内压,可用20%甘露醇,或作脑室引流,抗生素方面可用二性霉素B或氟康唑,病情稳定后可改口服氟康唑。

3.5.5 疱疹病毒感染

皮肤带状疱疹可口服无环鸟苷,粘膜单纯疱疹或巨细胞病毒感染可口服无环鸟苷,或干扰素。

3.5.6 弓形体

口服S.D.和乙胺嘧啶。亦可口服螺旋霉素,但作用不太肯定。

3.5.7 隐孢子虫病

主要表现为腹泻,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另有Isospora和Microsporidia均可引起腹泻、小肠吸收不良,诊断时要作粪便涂片的特殊染色和电显检查才能诊断,治疗是补液和电介质及调整免疫功能。

3.5.8 肿瘤

对发展较快的Kaposi肉瘤可用长春新碱(或长春花碱),博来霉素或阿霉素联合治疗,或干扰素,历时半年至一年,效果较好,亦可局部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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